庄公·庄公十七年原文 更新时间: 2025-08-07 09:36:16 【经】 十有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。 夏,齐人歼于遂。 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 冬,多麋。 【传】 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 夏,遂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 目录 第四十五回 « 上一篇 第四十六回 下一篇 »